香泉镇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文件精神,现公布香泉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收费和免除情况,下一步工作措施等部分组成。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根据《条例》和市、县要求,我镇按要求编制、报送、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结合实际及时修订、补充和完善。目前,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主动公开信息。根据《条例》和相关文件要求,积极编制2013年政府信息目录文件,通过对2013年各月产生的文件进行梳理、编制目录文件,并经镇政府信息公开保密领导小组审核后及时在镇政府信息门户网站公开,并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文件进行相应的链接,便于群众查看目录文件信息概况,及时了解相关内容。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底,对于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均能按时按要求予以公开;对于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尚无公开权利人向我镇提出申请,无推诿、拖延、应公开而不予公开的现象发生。
四、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未发生与信息公开事务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收费及免除情况
《条例》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因我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未发生,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暂未收取费用。
六、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镇将按照国家和省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继续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抓重点促深化。抓政务公开的重点领域,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切合实际,稳步实施”的要求,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加大“真公开”的力度。特别是对与群众联系密切的重点难点领域、行政执法领域和涉及“权、钱、人、事”的管理领域的行政事项,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抓政务公开的重点环节,对县政府及县直各部门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责任单位等进一步作出明确规定。继续优化审批流程,进一步细化各项办事指南,我们将从办事者的角度出发,将整个办事流程详细告知群众,对每个环节的疑难作出说明解释。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手段,设置完整直观的政务办理服务指南,方便群众办事,提高服务质量。
2、抓制度促规范。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在确保应公开单位公开率达100%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公开形式、公开实效等规范化建设和建立健全“四项制度”,即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公开评议和考核制度;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促进我镇政务公开工作日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3、抓先进促后进。以突出发展、突出为民、突出自身建设为重点,以示范点单位建设为抓手,积极培育政务公开工作的先进典型,对做得好的单位进行表彰,对做得不好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以典型示范推动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平衡发展。
香泉镇人民政府
201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