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277857/202004-00127 | 信息分类:其他/行政区划与地名 |
发布机构:和县信息公开网 | 发布日期:2020-01-13 14:19:37 |
文 号: | 成文日期: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名 称:关于同意继续命名“自牧园”的批复 | |
关键词 :关于同意继续命名“自牧园”的批复 | |
内容概述: | 浏览次数:3950 |
信息来源:和县信息公开网 |
关于同意继续命名“自牧园”的批复
安徽祥云涧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祥云涧度假区项目一期二、四号地块的小区命名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安徽省地名管理办法》和《马鞍山市地名管理办法》(马政〔2014〕32号)相关规定,经请示县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安徽祥云涧置业有限公司开发新建的居民区,位于和县香泉镇香泉社区内,东至曹家洼村、南至大李村、西至林场、北至彭家洼村。该项目分多期建设,一期(二、四号地块)规划用地面积12499.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705.32平方米,绿地率15%,住宅总户数49户。该居民区一期(三号地块)于2019年6月6日已命名为“自牧园”,现同意一期(二、四号地块)沿用此名称,余下地块,待按程序将材料一次性备齐后,再申报命名。
二、新命名的居民区,住宅楼按编号顺序排列,以便群众工作生活。居民区标志和楼、门牌要依照国家标准(GB 17733—2008《地名标志》)所要求的规格、材料制作,做到样式大方、美观、醒目、实用,并要安装到位。
此复。
2020年1月13日